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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第十一中学
供应临床用血的办法
2024年07月12日|查看6371次
关于规范医院领用血的通知

各医疗用血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文件精神,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和血液质量,规范临床用血管理,现就有关取血事项通知如下:
1、凡来我站取血的医疗用血单位,必须持填写完整的临床输血申请单,有血库或输血科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血库或输血科或检验科或医院管理科室章,否则不予发血。
2、各医院来我站取血时,请自备符合规范的储血容器(具有保温效果),否则不予发血。
3、取血时请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认真检查并核对以下各项:物理外观、血袋封闭、标签和包装等是否合格;血液品种、血型、数量是否符合领用要求。
4、血液领回后如发现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须持填写并加盖有相关科室章的《血液质量信息反馈卡》,并由相关科室的专业技术人员与我站商谈,否则不予接待。
5、未尽事宜请见2001年我们站所发的《关于对医院领用血规定的通知》,该通知中如有与本通知有冲突处,以本通知为准。
6、本规定自二00七年十月十日起执行请各医疗用血单位给予理解和配合。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十月六日


附:关于对医院领用血规定的通知

各医院:
为保证临床用血及血液质量,减少血资源浪费,根据全市临床用血的特点及我站的条件,现对我市的临床领用血做如下规定:
1、我站只认可加盖各医院检验科或血库或有关管理科室公章的取血单据,临床科室出具的单据无效。
2、各医院来我站取血时,请自备取血工具(具有保温作用的容器),否则,我站不予发血。
3、各医院如认为血液存在问题,为便于问题的解决,请派检验科或血库的专业技术人员与我站商谈。对于医院有关人员指使病人家属找我站交涉的,我站不予接待,引起的后果由医院负责。
4、预约成分血(浓缩红细胞除外),请在领用血的前一天上午11时之前预约。取消预约请于领用血当日上午9时以前通知我站,但取消血小板、白细胞预约的须支付给我站检验费及献血员交通费等100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预约医院承担。
5、预约小袋血(2×100毫升)请于用血当日上午10时以前预约。
6、我站在节假日、双休日只能供应全血和浓缩红细胞其他成分血不供应。
希望各医院给予理解及配合。
谢谢合作。
淮南市中心血站
二OO一年七月六日

淮南市中心血站血库咨询电话:0554-363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