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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第十一中学
用血者服务
2024年07月23日|查看1127次

一、血液发放范围:

淮南市具备医疗执业资格并被淮南市卫健委核定具备输血条件的医疗单位。

二、血液发放原则:

1、为保证充足、及时和有效的血液供应,血站的血液发放遵循 “先进先出”的原则,如遇特殊情况发放新鲜血液时应有原因说明和记录。采取血站派送和医院自取相结合的血液发放形式,逐步建立、实施和完善适应采供血特点并能够满足临床用血医院需求的血液发放机制。

2、所有血液和血液成份都必须在规定的保存期内发放;

3、特殊成分血如洗涤红细胞、机采血小板,在血液成份制备完成并经合格血液批放行、入成品库接收后,及时通知相应预定单位取血;

4、医疗单位应由经血站签字备案、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取血,否则不予发血;

5、取血人员要使用专用血液储存箱,并能够保证血液储存的温度,方可进行血液的保存和运输。

三、发放程序:

1、血液预约、派送:

a.本站血库设立血液预约专线电话,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医院的用血请求;电话预约时应将用血单位名称、预约时间、所需血液的品种、血型及数量准确记录于《医院用血预约记录表》,并应在电话中核对一遍确保无误。

b.应对医院的用血请求、本站血液库存状况、医院用血计划、患者病情等因素综合考虑,经与请求用血的医院协商,最终确定血液发放的品种、数量和时限。

c.根据与用血医院共同确定的品种、数量和时限,做好备血工作。

d.临床用血医院派遣备案医务人员到血站领用血液时,需与我站血液供应科双方核对,确认血液发放的品种、数量一致后才可以发放;

2、发放血液时,从冰箱中取血时应轻拿轻放,保证上层血清清晰可辨,依照《全血成分血质量要求》对血液进行目视检查,核查如下内容:

a.血袋外观是否合格(血袋应无破损、渗漏,合格品标签应完整规范、字迹清晰,处在保存有效期内)。

b.查血液外观是否合格(血液应无凝块、溶血、明显气泡、严重脂血、黄疸和其它色泽异常,无类似细菌生长的浑浊,红细胞层不呈紫红色)。

c.应及时填写《血液发放外观检查记录表》,发现异常血液时应填写《质量问题上报表》

3、将确认符合要求的血液按照血站管理软件的要求输入电脑,打印《血液出库单》,确认出库。

4、嘱咐取血人员对血液外观、标签等进行检查,核对取血的种类、数量、血型、规格,并在《血液发放外观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四、稀有血型登记

血液供应科电话:0554-363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