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小板:
1、输注适应症:
①因血小板减少(如血小板数<10-50×109/L)所致出血,或虽未出血但特殊情况需预防出血者;
②血小板数<5×109/L应立即输注;
③血小板功能障碍所致的出血:如血小板无力症、尿毒症、严重肝病、某些药物等引起血小板功能异常伴有出血者。
④大量输血所致的血小板稀释性减少。
2、输注剂量:输注血小板数(数/L)=(期望数-输前数)×体表面积×2.5
注①:体表面积(M2)=1+(体重Kg+身高cm-160)÷100
②:手工法制备的血小板,成人一次应输8-12个单位,儿童每10Kg体重输2个单位
③:机采血小板每袋为1个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约为手工制备的10个单位。
3、注意事项
①输注前轻摇血袋,混均;
②因故未及时输用要在室温下放置,切记不能放冰箱;
③以患者可以耐受的最快速度输入,以便迅速达到1个止血水平;
④要求ABO同型输注;
⑤Rh阴性患者需输注Rh阴性血小板;
⑥如有患者肝脾肿大、发热、感染、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非免疫因素存在,输注剂量要适当加大。
4、输注无效的对策:加大输注剂量后仍无效者,血小板交叉配合试验寻找相匹配的单采血小板,是对策之一。